核心提示:因不服当地政府对本村175亩土地的征地审批,宁海县胜利村村民向浙江省政府提出行政复议。在未得到及时受理的情况下,他们又将浙江省政府推上了被告席。最终杭州市中院认定浙江省政府构成不履行行政复议的法定职责,判定村民胜诉。然而,从省政府因一处程序偏差败诉,到村民重新和当地政府就土地征收议价,中间仍有很长一段距离。【21世纪网】本文网址:http://www.21cbh.com/HTML/2010-5-24/2NMDAwMDE3ODU2Nw.html
一审判决15天过后,浙江省政府没有上诉。
告浙江省政府的是宁波下辖的宁海县一个叫胜利村的361名村民。
这场民告官官司直接针对的是,浙江省政府对宁海县国土资源局征收胜利村37.335亩耕地所做批文。361位村民发现,宁海县国土局提交的申报材料中,关于该村村民代表同意征地的决议材料涉嫌造假。
村民因此向浙江省政府申请撤销征地批文。但浙江省政府。。。